2021年度信宜市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8-06 17: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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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科招标有限公司受信宜市地质环境监测与生态修复中心的委托,拟对2021年度信宜市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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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GDMK21-022
-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信宜市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项目。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00,000.00元。
- 采购数量:一项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3,100,000.00元 |
3,100,000.00元 |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后由项目中标人开展3年的免费运营管理与维护。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同时具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且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限期内;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投标人,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核查后将被拒绝。
5、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6、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供应商如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
7、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如为复印件,需备原件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项目负责人证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资质证书;7、购买人身份证;8、文件公开发售期间“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查询结果截图: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结果截图,以上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1、2项为原件。第3、4、5、6、7、8项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磋商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除外);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9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明科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信宜市银湖西路8号三楼301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9:30分。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信宜市银湖西路8号三楼301室广东明科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时间:2021年8月19日9:30分。
十一、磋商地点:信宜市银湖西路8号三楼301广东明科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6日至 2021年8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小姐 |
采购人:信宜市地质环境监测与生态修复中心 |
电话:0668-8867688 |
联系人:何先生 |
传真:0668-8867688 |
电话:0668-8815898 |
联系地址:信宜市银湖西路8号三楼301室 |
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尚路19号 |
邮编:525300 |
邮编:525300 |
广东明科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